很多人在经济纠纷、债务官司、合同争议当中,都会遇到一个关键问题:这份文件上面的印章,到底是不是对方声称的时间段盖上去的?不少当事人以为只要送去司法鉴定机构,就一定能精准确定盖章日期,实际并不是,想要鉴定印文是某一特定时间段盖印形成,必须同时满足多项条件,缺一不可。

第一,要有同一枚印章在已知确定时间段留存的比对样本材料。鉴定人员不能凭空判断印章加盖时间。首先必须搜集到这枚一模一样的印章,在确定早于争议时间段、争议时间段之内、晚于争议时间段盖出来的印文样本。样本的条件十分严苛,不仅是同一枚印章盖印,纸张条件、存放环境、保存方式尽量和涉案文件相近。如果缺少对应时期的合格比对样本,印文形成时间就无法得出准确结论。
第二,印油(印泥)种类一致,并且印油没有出现后期特殊环境干扰。现在印泥分为普通水溶性印油、原子印油、老式朱砂印泥等不同类型,不同印油的老化规律完全不一样。涉案印文和比对样本必须是同种印油盖印。同时印文不能长期处在高温暴晒、潮湿发霉、阳光直射、化学品熏蒸环境。高温、潮湿会加速印油成分老化,会打乱印油自然老化规律,导致检测数据失真,没办法推算盖印时间。
第三,文件的纸张保存环境清楚,纸张性质相近。纸张材质会间接影响印油渗透和老化速度。涉案文件纸张和样本纸张厚薄、纤维成分不能差距过大;而且文件存放环境条件明确,多年内温度、湿度相对平稳。如果文件曾经被泡水、烘烤,纸张发生改变,印油渗透深度发生变化,鉴定机构便不能依据理化检测结果判定盖章时段。
第四,选取成熟可靠的理化检验方法,并且检测结果数据差异达到行业判定标准。目前印文形成时间鉴定,主要依靠仪器检测印油里挥发性成分、树脂成分的消耗程度。仪器会测出涉案印文和各个时间段样本印文的数据。只有检测出来的数据差值达到司法部文书鉴定规范里规定的阈值,鉴定专家结合实验数据,排除人为干扰之后,才可以从技术层面认定印章是在指定时间段加盖。仅仅依靠肉眼观察印章字迹深浅、油墨浓淡,是不能判定盖印时间的。
第五,排除后期人为篡改、补盖印章、转印复制印章的情形。鉴定人员首先要先确认这个印文是原件直接盖印形成,不是扫描打印、彩印复制、盖在其他纸上再粘贴过来的印文。要是属于后期补盖印章,或者印章复印件,即便仪器测出油墨老化数据,也不能认定它就是文件标称时间段形成。

经常遇到的印章印文形成时间鉴定的误区
误区 1:只要拿到文件就一定能鉴定盖章时间。现实里大量案件因为没有同期合格比对样本,最后鉴定机构会出具无法确定印文形成时间的意见。
误区 2:随便找几份盖过章的文件就可以当作样本。过期样本、环境差异太大的样本会被鉴定机构直接剔除,样本不合格,鉴定工作就会终止。总的来说,印文形成时间鉴定受样本、印油、存放环境、检测标准多重条件约束。只有全部条件同时达标,司法鉴定人才能出具印文系某‑时间段盖印形成的正式鉴定意见;条件不充足时,文书鉴定机构不会随意给出盖印时间结论,这也是文书鉴定严谨性的体现。